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強化新舊動能轉換人才支撐的實施意見》(濟發(fā)〔2018〕20號),現(xiàn)就2020年度“青年人才支持計劃”有關待遇申請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醫(yī)院、科研院所、市屬學校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十大產業(yè)”企業(yè)新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其中,企業(yè)引進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所學專業(yè)需符合我市緊缺人才需求目錄要求,濟寧籍青年人才和駐濟高校畢業(yè)生,可放寬緊缺人才需求目錄專業(yè)限制。
(二)人才本人在2018年6月1日—2020年6月14日期間與所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且首次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并正常繳費。
(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至人才與所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之日。
二、補貼標準
(一)對“十大產業(yè)”企業(yè)、醫(yī)院、科研院所和市屬學校新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內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補貼;3年內在濟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給予10萬元的購房補貼,其中對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給予20萬元的購房補貼。
(二)對“十大產業(yè)”企業(yè)新聘用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年內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補貼,其中對“雙一流”高校的碩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3年內在濟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給予3萬元的購房補貼。
(三)購房補貼為稅后金額。
三、申請流程
(一)申報方式。對新申報“青年人才支持計劃”引才補貼的,由人才所在單位通過“濟寧市人才服務中心在線申報平臺”(http://60.211.225.16:8081/)進行申報。申報材料包括人才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報到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對已享受2018年度和2019年度青年人才支持計劃的人員,仍在原申請單位工作并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直接通過申報平臺提交,無需再上傳相關資料。引才補貼申報月份截止至2021年9月。
申請“青年人才支持計劃”購房補貼的,報送《濟寧市青年人才支持計劃購買首套商品住房補貼申請表》(附件1)紙質1份,電子版發(fā)工作郵箱。夫妻雙方共有房產的一并報送結婚證復印件1份。
人才所在單位為“十大產業(yè)”企業(yè)、縣(市、區(qū))屬醫(yī)院和科研院所的,由用人單位向高新區(qū)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人才所在單位為市屬學校、駐濟及市屬醫(yī)院和科研院所的,由用人單位直接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
(二)初審。高新區(qū)人力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受理的新聘用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對審核結果負責。購房補貼申報材料書面報高新區(qū)人力資源部。
(三)市直有關部門復審。對申請引才補貼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對直接受理的申請材料進行逐一審核。對縣(市、區(qū))初審合格人員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并對所有申請引才補貼的社保繳納情況進行復審。形成引才補貼擬發(fā)放人員名單。
對申請“青年人才支持計劃”購房補貼的,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在全市范圍內核查申請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網(wǎng)簽備案信息,并將核查情況書面反饋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在全市范圍內核查申請人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根據(jù)核查情況,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共同商定購房補貼擬發(fā)放人員名單。
(四)名單公示。2020年度“青年人才支持計劃”引才補貼和購房補貼擬發(fā)放人員名單,在市、縣(市、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及人才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政策兌現(xiàn)。公示無異議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直接受理的有關補貼申請,補貼資金直接發(fā)放到人才所在單位;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受理的有關補貼申請,補貼資金撥付至同級財政部門。購房補貼(含稅)由用人單位負責代繳。
四、有關要求
(一)線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30日。
(二)因故未能當年申報的,可延至次年申報。次年仍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申請單位和申請人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隱瞞事實、虛報冒領的,取消享受政策資格。
(四)申請購房補貼的,購房人須是申請人本人。申請人對所購商品住房產權為單獨所有的;與配偶對所購商品住房產權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可以享受購房補貼政策。申請人與配偶以外的其他人員對所購商品住房產權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不能享受購房補貼政策。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的,從高享受一次補貼。對享受“青年人才支持計劃”購房補貼的,其所購住房5年內由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部門凍結房屋產權轉移,且不重復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補貼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凍結時間為公示期滿之日起計算。
聯(lián)系電話:0537-2967973(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537-2673006(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0537-3239867(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
高新區(qū)服務電話:0537-3255905(高新區(qū)人力資源部)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濟寧市青年人才支持計劃購買首套商品住房補貼申請表.docx
附件2:2018—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名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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